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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被艾滋”农民索赔310万

  李建平一直想搞清楚“我的艾滋病是怎么得的?又是怎么好的”,为此他奔波于三级疾控中心之间,但至今未得到答案。2010年2月3日,李建平向兰州中院递交了一份诉状,将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310万元,并为其恢复名誉。

艾滋传播途径 艾滋初期症状 被艾滋李建平 安全套使用

  “被艾滋”“被痊愈”始末
 
2007年10月,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天水市清水县瓦寨村村民李建平家中,宣布2003年8月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的李建平已经痊愈。突来的消息让李建平很是震惊,从“确诊为艾滋病人到痊愈”,李建平的人生经历了诸多波折。之后,李建平一直想搞清楚“我的艾滋病是怎么得的?又是怎么好的”,为此他奔波于三级疾控中心之间,但至今未得到答案。2010年2月3日,李建平向兰州中院递交了一份诉状,将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310万元,并为其恢复名誉。

  据了解,兰州中院对这起人身损害纠纷案已审查立案,不久将公开开庭审理。

  “确诊艾滋”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李建平在诉状中称,2003年7月,天水市清水县金集镇瓦寨村村民李某因病经医治无效死亡后,被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确诊为艾滋病患者。同年8月,金集镇卫生所立即对瓦寨村近100名村民进行了采集血液样本检验。由于死者李某是李建平的邻居,李建平曾照顾过对方几天,因此李建平也参加了集中血液采样。约一周过后,清水县疾控中心和金集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来到李建平家里,郑重宣布李建平是“艾滋病患者”,并且说明该村村民还有几个也是艾滋病患者。清水县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明确告诫李建平“不得外出,不得工作”,并要求李建平要配合每季度的采集血样的检测和政府的跟踪服务。随后,清水县疾控中心和金集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带上镇派出所的民警,用警车将正在天水市北道区打工的李建平的妻子张女商,带回金集镇卫生院强行采集血液样本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张女商和两个孩子均正常。但清水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仍然要求张女商和李建平一样“不得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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