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丝带网

艾滋病非传播途径:HIV感染者可以正常去工作吗?能否从事食品行业

  这段时间,很多朋友问我同样的一个问题:

  HIV感染者可以正常去工作吗?能否从事食品行业呢?

  跟大家说,不用太纠结,根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已经被归类为乙类传染病了,意味着艾滋病毒感染者无须被强制隔离治疗。

  事实上,依据我国现行的各类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要求,均没有禁止艾滋病毒感染者从事食品行业的明文规定。

  反而,根据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那么,HIV感染者能否从事食品行业呢?

  根据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办理相关体检项目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等。艾滋病本身不属于普通接触性传染病,不在食品服务业禁止的疾病范围内,是可以正常办理健康证的。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结合实际国情来说,广大消费者对于艾滋病普遍有恐惧心理,食品行业用人单位对于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态度一般会非常的“抵触”。从这个角度来说,一般不太建议艾滋病毒感染者从事食品相关行业。

  如果合法就业的权益被侵害了,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的合法就业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平等保护。

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