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时昌鹏 砥宪刚 记者 万凌云)“仙人跳”是指利用猎艳心理给人设计圈套、骗人钱财的行为。句容市就上演了这样一个“仙人跳”,靠女色引诱被害人开房,然后使用“仙人跳”方式趁机敲诈勒索钱财。29日,记者从句容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对王某等七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检方介绍,2017年6月11日凌晨5时许,王某安排葛某(女)引诱被害人曹某,到句容市华阳镇某宾馆“开房”。同时,安排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另案处理)到宾馆内“捉奸”。
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在宾馆房间内,以曹某睡了王某甲女友为由,对曹某进行殴打、恐吓;同时,要挟报警声称曹某强奸其女友,要求曹某解决此事。
随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假意进行好心劝解,要求曹某与王某协商解决,并以此为由敲诈勒索曹某六万元。
2017年6月11日上午8时许,在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带曹某取钱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官介绍,所谓“仙人跳”,无非就是让你掉入事先设计好的圈套,然后利用受害人恐惧、畏惧心理敲诈勒索偷“腥”男子,然后伺机诈骗对方钱财。而受害者因为害怕和担心的心理,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因此检察官提醒,作为男子首先要洁身自好。此外,一旦遇到这种“仙人跳”不法侵害,自己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做好预防措施;遇到紧急情况,则要及时报警处理,且不可心存侥幸心理。 编辑:王育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