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丝带网

云南艾滋病第一案

什么叫着艾滋病?艾滋病是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一种病毒,在云南发生了艾滋病第一案。

  核心提示 2004年,怀疑手术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屏边老翁张树华将县医院告上法庭,此案成为云南艾滋病第一案,本报当时独家作了“云南艾滋第一案——艾滋老翁首打输血官司 ”的报道

  2005年2月,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民事调解,张树华获赔22.5万元,但到底是不是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仍是谜

  同年8月,怀疑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与血检仪器有关后,张树华将血检仪器代理商深圳市赛勒实验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和当时供血的红河州中心血站告上法庭

  今年3月,此案在红河州开庭……

  云南艾滋首案掀血检波澜

  特派记者宋小波发自屏边 一封来自北京的陌生人的来信,为已作了民事调解并一次性补偿被告人22.5万元的云南艾滋病第一案(怀疑手术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屏边县老翁张树华将县医院告上法庭)掀起了波澜,且变得扑朔迷离……

  蹊跷

  补偿金与艾滋病无关

  张树华家住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平田村,2003年12月1日下午5点左右,他正坐在装满桑树叶子的大卡车上,从大深沟村往屏边县城方向走。这时,公路上的一根树干将他从车顶上挂了下来,他的左臂左腿顿时就被摔断了。

  在被送往屏边县人民医院住了一个星期的院后,2004年1月8日,医院准备给张树华做手术。张树华的爱人广如珍说,做手术时,张树华听到手术医生说:“两个血调不合。” 后来有医生告诉她说,由于血调不合,只能先做手臂手术,可临近手术前,“医生又告诉我可以两个手术一起做了。”广如珍问:“不是血调不合吗?”医生说,“勉强调合了。”

  手术后,800毫升来自红河州中心血库的血液被输进张树华的体内。

  张树华手术后的骨折一直未能愈合,家人以医疗事故的理由多次找县医院理论。在该县卫生部门出面调解下,医院答应再次为张树华做手术,并于6月11日将张树华接到县医院,做了相关的术前检查,但接连几天都没有做手术的动静。在广如珍一再追问下,院方说:“检查结果要一个月后才能出来。”劝张树华出院。

  医院的这种表现,引起张树华一家的怀疑,一再追问下,7月1日张树华被再次抽血检查。7月3日,医院告诉张树华,经过县、市、州三级医院的鉴定,结果一致:张村华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二次手术做不了了。

  张树华说,当时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是输血时被感染的。”

  随后,张树华将屏边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据了解,庭审时查明,医院在为张树华治疗左股骨骨折方面,有着明显的医疗过错,“但对其输血过程操作规范,血源正规,属无过错输血。”医院还提供了红河州中心血站提供的证据:供给张树华的血液是由6名献血者提供的,采血前检验,6名献血者HIV均是阴性。而且,客观上也不能排除张树华在医院输血前,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可能。

  最后,法官们认为,此案最好以调解结案。因为,如果判张树华败诉,也不能排除他确实是在医院手术时输入了处于窗口期(即现有科技检测不出来)的供血者的血液。一旦如此,身已残疾的张树华将会被推向死亡的边缘。可如果判决医院承担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责任,同样缺少必要的事实依据。

  经过有关部门的努力,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于2005年3月30日前一次性补偿张树华22.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这份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看到,“双方医疗纠纷就此了解”字样的中间,专门加了括号内的内容:“张树华左股骨骨折未愈合问题属于屏边县人民医院责任;张树华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问题与屏边县人民医院无关。”张树华的艾滋病病毒来源,成了一个悬而未决的谜?

  传言

  张树华有意赖县医院

  日前,记者赶到平田村。在村民引领下,山坡上的一户木门大开的院落出现在眼前,村民指着院门说:“这个就是张树华的家了。”进了院门,院子里的空地上晾晒着金黄色的谷物,敲门不闻人声。正犹豫间,从院门外进来一个背着竹筐的农妇,她笑着说,“你是记者吧?”

  这个农妇就是张树华的妻子广如珍。看得出来,几年来,她已在这个小院子里接待过不少记者了。

  谈起与医院达成协议之后的生活,广如珍苦笑了起来。她说,虽然邻居们表面上不说什么,但从很多亲戚朋友那里,也听到不少闲话,“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有人说我老倌在外面嫖女人、吸毒,才得下这个病,之后再去赖医院。”

  “第一次调解时,我们要求赔9万元医院都不给,只愿意赔4.5万元,为什么最后又给了22.5元?”广如珍说,医院当然有责任。当时女儿听了医院的说法后气得不得了,对医院说:“要不然,我给你们5万元,只要你们医院把我爸爸的病治好。”

  广如珍说,要让传言停下来,只有把事实弄清楚。因此,在状告县医院前,自己四处找朋友询问如何做医疗鉴定的问题,还到红河州及云南省医学会咨询相关情况,最后终于将张树华的病历封存了起来,为日后的状告工作做好准备。“就算只为了这些个传言,这个官司也要打到底。”

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