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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祥的行为,算是“性瘾”吗?

4月23日,周扬青发长文曝光罗志祥,控诉他“品质败坏,道德沦丧,并且绝无改过的可能”,刷新了吃瓜群众的三观,罗志祥两度发文回应,并且向周扬青郑重道歉。

除了人设崩塌,罗志祥参与过的节目紧急与他划清界线,新开录的节目不再找他,很多合作伙伴准备向他索赔,罗志祥可能损失亿元。

而早就有传闻,周扬青家世显赫,在北京住四合院,非富即贵,她本人经济实力雄厚,背后的周爸爸更是一个“狠角色”,如今甚为愤怒,传闻罗志祥已遭娱乐圈封杀,以后很难再拿到好资源。

一夜之间,罗志祥成了“丧家之犬”“过街老鼠”,代价不可谓不大!

罗志祥此前已经和周扬青恋爱9年,感情稳定,并且是同居关系,周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白富美,小猪却仍和多人有长期不正当关系,赔了夫人又折兵。欲望如此强烈,有没有可能是疾病导致的呢?会不会是传说中的“性瘾”呢?

要知道,不少名人被曝出轨后,都以“性瘾”为名进行过治疗,包括高尔夫球手“老虎”伍兹、《X档案》中的“莫探员”大卫·杜楚尼等。

性瘾、性欲亢进、性欲旺盛、好色的区别

“性瘾”是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帕特里克·卡里斯首先提出的。他认为性瘾的表现包括:不可抑制地过度自慰、寻找多个性伴侣、观看色情品或寻花问柳;恋物,偷窥、露阴等性偏好障碍;强奸、乱伦等犯罪行为。

性瘾的成因是生理、心理、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患者会出现不可抑制的性行为,并因不能满足性欲、内疚、恐惧或不可控制性行为而感到痛苦,严重者还会做出犯罪行为。

性瘾者的行为是用来逃避某种痛苦感受的,不受自己控制,又不能让他人知道,并失去由承担义务而滋生的充实感,常处于失落感中。往往因为被逮捕、行为被曝光、婚姻破裂或惧怕染上性病而就诊。检查无器质性病变存在,单纯药物、心理治疗效果不佳,常需要多种手段综合治疗。

“性欲亢进”是由躯体疾病导致的不能控制的性行为,患者也会有不可抑制的性行为,本人可能会性欲得不到满足而感到痛苦,甚至做出犯罪行为,多由家属带来就诊。通过医学检查可发现内分泌异常或肿瘤等病变,只要进行针对性治疗可很快痊愈。

“性欲旺盛”一般没有病理因素,只是生理性的性功能比较活跃,性行为可以控制,但需求比较多,也可能因不能满足而痛苦,但为此就诊的不多,也无异常发现,无需治疗。

“好色”可看作人的一种爱好、对性信息比较关注,性需求不一定旺盛,性行为也可控,很少有人因此而就诊,检查也没有异常发现。

医学上到底有没有“性瘾”?

其实,无论翻开哪一本医学教科书,都找不到“性瘾”的概念。

而且,目前所说的性瘾表现,都可以用已有或比较明确的概念去解释,例如“强迫症”、“性偏好障碍”、“性欲亢进”、“性欲旺盛”等。

而且很多情况下,社会大众会将有这些行为的人会先定为道德低下,使他们缺乏应有的诊断和治疗,所以国内外医学界始终没有达成共识,现在的诊断标准也多是医师根据文献资料结合自己的经验自定义出来的,因此“性瘾”的概念很不清晰,很混乱。

不过,性成瘾,跟成瘾症确实有共性,对老百姓来说,“性瘾”这个词很好理解,在没有权威教科书下明确定义之前,暂时使用而已。

性到底会不会成瘾?

成瘾症最先来自药物成瘾。后来人们发现,某些行为也会成瘾,如网瘾、赌瘾等,已在权威精神病学教科书上有明确定义。

“性成瘾”从药物、行为成瘾延伸出来,有类似的地方:性爱本身会产生强烈快感,也可以以此释放压力,沉溺其中不能自拔,需求越来越多。

不过,有性活动不等于都会患性瘾。跟很多其他疾病一样,它的成因需要有一定的患病基础:一是生物性、遗传性因素,如体质异常、存在病变;二是心理因素,如家庭环境不良,缺乏性教育,性格比较内向,工作生活压力大;三是社会因素,诱惑多,色情泛滥等。

性瘾要不要治疗?

性瘾是否需要治疗,不是看性活动频率多少,而主要在于危害程度:如果这个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他的社会功能,即使本人不一定意识到,也应该接受治疗。比如,一个人花大量时间看不良信息,严重影响了工作生活,就需要就诊;结了婚的人,整天找小姐、找情人,影响到婚姻生活,给妻子带来痛苦,也损害了他作为丈夫的角色;如果表现为恋物、偷窥、暴露、虐待等行为,甚至有强奸冲动,屡犯不止,就更需要治疗了。

事实上,强奸犯中有一部分人可能就是患了性瘾症,明知道自己行为有害,但无法自控,才用这种方式去解决。如果能预先进行干预,或许犯罪就不会发生。

但也有学者认为,“性瘾”并不存在,治疗也就是无稽之谈!好比同性恋,是绝对用不上治疗的!

所以,我们要分清的是,“性瘾”者到底是不是想解决因为性活动频繁而产生的焦虑、恐惧或道德压力;他到底是生理性的性活跃,还是因为器质性病变导致的性欲亢进,或者心理精神因素方面存在问题。

“治疗”有效果吗?

所谓的治疗效果,主要看病人是主动还是被动(别人强迫带来)就诊,是由什么因素导致的。

主动就诊者都有很迫切解决问题的欲望,很配合用药和进行心理治疗,效果就比较好。被动治疗者根本不觉得自己有问题,不按时吃药、把药扔掉,做心理治疗时心不在焉,不配合,效果当然就差。

这个问题也跟同性恋类似:许多同性恋者找医生并不是为了改变性取向,而是希望解决情绪上的苦恼;真正的同性恋者,既不会去治疗,强迫治疗也不会有疗效;只有根本不是绝对同性恋的双性恋者,若真心想改变为异性恋,才可能有治疗效果。

另外,有些人是因为本身存在器质性病变,那么治疗原发病后的效果也比较好;强迫症、性偏好障碍等,也是精神医学的范畴,也有很好的效果。但如果本身没有病理基础,心理上又不觉得有问题,甚至乐在其中,那么治疗效果就差,甚至根本无需治疗,只是纯粹的道德败坏,人品低下。

如果有这方面的困扰,无论患病与否,一定要有自知力,不能以性瘾为借口来逃避责任,可以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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