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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妇幼保健院医生提醒:四种禁忌情形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在接种新冠疫苗之前,有些市民不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接种新冠疫苗,那么,究竟有哪些禁忌情形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呢?

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急救医生郑翠丹表示,由于老年人患有基础性疾病的比例较高,因此老年人要了解自己是否在慢性病稳定期,自己拿不准时,要咨询医生。如果所患基础性疾病处于不平稳的状态,疫苗接种应当暂缓,待状态平稳时再接种。


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急救医生 郑翠丹“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和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应该暂缓接种。此外,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处于心梗发作期的冠心病患者,以及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和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的应暂缓接种。还有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暂不需要接种。”



郑翠丹还提醒,如果近期曾感染过新冠病毒,就不建议近期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要间隔6个月以上。另外,新冠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与第一剂次加强针的间隔为6个月以上。



记者:郑国威、陈春晓

编辑:陈卓锋、郑锦仪

摄影:陈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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