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7日电 据中国国家卫健委官网1月7日消息,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4日印发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遗体处置工作按照乙类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称,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于2023年1月8日废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遗体处置工作按照乙类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