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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给患艾滋病的妈妈做白内障手术吗?”当手术医生遇到艾滋患者!

“可以给患艾滋病的妈妈做白内障手术吗?”

今年3月份,在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位患者的家属这样问医生,话语中有期待艾滋病自述,也有忐忑。

老人因白内障视物不清多年,曾在当地医院和成都其他医院就诊过,却都因为艾滋病被拒之门外。

医生说:“给艾滋病病人做手术存在很大的感染风险,手术前冲洗泪道、手术中使用各种利器、手术后冲洗结膜囊、进行眼部检查等等均可能被艾滋病病人的血液或体液感染。”

职业暴露是医生为艾滋病患者手术不得不面临的风险,也成为艾滋病患者手术的最大阻碍。

难道这一次又要废然而返?医生接下来的话令患者家属湿了眼眶。“但是如果都不愿意给他们手术,那多么可怜!如果你妈妈眼睛需要手术,我做没有问题!”

这位医生就是医院的眼科主任曾流芝。她在自己的公众号内记录下这个故事,并呼吁道:请不要拒绝给艾滋病病人手术!

01

“我有艾滋病,你还会为我手术吗?”如果你是一名医生,听到病人突然问出这样一个问题,会怎样回答?

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主题是“共抗艾滋,共享健康”(英文主题为“Equalize”),这对艾滋病患者来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艾滋病患者身体免疫力大大下降,对于医疗救治的需求大于一般公众,但也因为艾滋病的不可治愈,让许多人都谈“艾”色变。患者在病痛之外,也在承受额外的歧视,就医也陷入了一种窘境。

“回到病房的时候,发现自己在病房的东西都不见了…主任说我们这里也没法治,现在就办出院手续吧”(男,30 岁,西安)

“…眼睛的问题,本来能做手术,他(医院)说他做不了…我跑了很多医院,省里,北京我都去过,他们开始都说能做,后来…又说不能做”(男,37 岁,河南)

这是艾滋病患者就医最真实的状态,不少医院并不否认这一点。

“…现在病人查出阳性结果后,就直接转走…”(北京,综合类,三甲)

“…(病人)术前检查发现是 HIV 阳性,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指示转院,随即办理出院手续,嘱咐病人到传染病医院就医…从病人的病情、结合传染病医院眼科的诊疗水平推测,病人多半会眼瞎致残…如果在本医院手术,应该可以避免。但这是整个医院的规定,也是综合考虑了医护条件,必须做出转院的决定。”(北京,综合医院,三甲)

“…一旦发现这种病人,我们医院原则上都是要转院。如果术前检查出来,这种手术一般都不做,保守治疗的话一般也都要转到传染病院”(甘肃,综 合医院,三甲)

尽管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但现实中,艾滋病感染者在综合医院看病难、手术难的问题屡被报道。

坦诚地讲,哪怕医生对艾滋病有着更为科学的认知,但给艾滋病患者做手术仍然需要勇气。

02

据“成都医事”公众号报道,成都出现第一例艾滋病人是在2000年。

那是一位来自泰国的游客,在成都旅游过程中,因感冒而导致较严重的肺炎,到医院就诊检查时发现,他是名HIV感染者。

接诊的医院立即将筛查结果上报到当时的省卫生厅,随后这名泰国游客被转到成都市传染病医院(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接受治疗。当时的肝病区医生蔡琳是参与治疗的医生之一。

突然到来的第一例艾滋病人,让包括蔡琳在内的医生打乱了阵脚,在此之前,他们只是从书本上接触过艾滋病,并没有见识过真正的艾滋病人,更谈不上在专业上的经验,甚至是,尽管知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但在意识里,他们和其他普通群众一样对艾滋病心存恐惧,不知如何下手。

多年后,当蔡琳回想起对这例病人的处理时,不免露出自嘲的微笑。他记得很清楚,因为害怕传染艾滋病自述,在接触病人时,他在白大褂外面套上了白色的隔离衣,从头到脚捂得严严实实,全身上下只留一双眼睛在外面骨碌碌地转,由于隔离衣遮挡了耳朵,连听诊器都没法用。病人在全副武装的医生面前瞪大了一双惊愕的眼睛,包装得像太空人的医生似乎如临大敌。

在成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人过后,严格的HIV筛查使病人逐渐浮出水面,市传染病医院开始陆续收治川内的艾滋病人。接诊的艾滋病人多了,蔡琳最初那种恐惧感才开始逐渐消失。

恐惧的源头在于职业暴露。在感染科,专门负责艾滋病人治疗的医生、护士都在面临职业暴露的危险,医生要做腰椎、胸腔、腹腔等各种穿刺检查,在病人不是很配合的时候,穿刺针可能刺到自己,而护士平时输液打针,也可能刺到自己。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魏国在接受丁香园采访时表示,自己带领的团队自 2006 年以来完成超过 8000 例艾滋病外科手术,团队内近八成同事曾发生过职业暴露,个别同事发生过 4 次职业暴露,“职业暴露没有办法绝对避免,即便是在标准防护之下。”

有时候,医护甚至会遭遇来自自暴自弃的患者潜藏的更深层次的危险。在一次对一名因注射吸毒而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实施治疗时,抗拒的患者对护士说:“信不信,我用针头刺你!”

一旦医生发生职业暴露,服用阻断药的过程也是痛苦的。蔡琳自述,一名颅内感染的艾滋病患者住院,需要通过穿刺的方式作进一步检查,但在操作过程中,病人不是很配合,第一次穿刺未成功,继续做时,穿刺针反弹过来,刺在了他左手上,血立即就冒了出来。但蔡琳并没有马上丢下病人跑去冲洗、服用阻断药物,而是继续完成病人穿刺后,才离开病人去冲洗消毒并服用阻断药物。服用阻断药每天需要定时,哪怕半夜,也得爬起来吃药,得连续服用28天,药物有明显的副作用,会造成人头晕、拉肚子等等,那种漫长的折磨是需要用耐力去对付。

“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医生们用这句话要求自己,也安慰自己。

03

随着大众对艾滋病有了更多正确的认识,越来越多的医院和医生开始尝试为艾滋病患者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

四川眼科医院为艾滋病患者设置了专门的就诊通道,其院长刘东敬已救治十数名艾滋病患者。成都肛肠专科医院的皮肤科是成都市卫健委立项为“重点专科”,也是首个关注合并艾滋病的肛肠疾病和肛肠部位皮肤性病的交叉学科,其学科带头人卿勇也接诊过多例艾滋病患者。

成都市公卫中心艾滋病专科医生杨彤彤回忆,“我刚开始实习时,基本没有HIV感染者。那时收治了一名肝硬化合并HIV的患者,被安排在单独一个房间,带教老师让我们不要进去,当时隔着玻璃门看了一眼,那时我第一次见到感染者,心想和其他病人都差不多呀,也没什么不同。而现在去普通医院会诊,艾滋病病人住在四人间,医生的态度都非常温馨,比如拍拍病人肩膀、充满关爱地和病人说话等,这些非HIV医生的观念在转变。”

比起知晓艾滋病愿意手术的勇气,医生更担心患者隐瞒自己的病情。只有艾滋病患者对医生主动告知,医生才能给患者提供最合适的治疗。

在此,我们也呼吁:

《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了艾滋病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是对艾滋病患者尊严和自由的基本保障,但隐私权并不是绝对的隐私,并不意味着公众毫无知情权,而是指法律在维护患者隐私权的同时也要兼顾公众利益,如果已经触及到他人和公众的健康权时就应当公开,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作为一个艾滋病患者,您有义务将您的病情告知医生,以免危害更多人的健康,医务人员在知晓您病情的情况下,他们会有特殊防护措施,让您的疾病得到救治,让其他人的健康安全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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