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患者多数并非死于艾滋病,而是死于艾滋病引发的各种并发症,下面我们来看看艾滋病引发的并发症都有哪些。
艾滋病患者多数并非死于艾滋病,而是死于艾滋病引发的各种并发症,下面我们来看看艾滋病引发的并发症都有哪些。
一、恶性肿瘤
1、淋巴瘤:常有持续发热,全身淋巴结肿大,诊断亦要靠活检送病理。
2、非霍奇金淋巴瘤:发生于淋巴细胞,艾滋病毒感染后患此癌症的风险增高。
3、卡波济肉瘤:可在皮肤或黏膜上包括肺和食道胃肠均可见,诊断需靠活检做病理检查。
二、病毒性感染
可见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单纯疱疹病毒(HSV)、带状疱疹病毒(HZV)、巨细胞病毒(CMV)和EB病毒等感染。
1、病毒性肝炎:包括甲肝、乙肝和丙肝。
2、人类乳头状病毒感染:明显增加妇女得宫颈癌的风险。
3、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脑部感染性疾病。症状有:言语困难,身体的某一侧出现虚弱,视力丧失,上下肢的麻木感等。
4、巨细胞病毒感染:破坏眼睛(可能致盲)、消化系统、肺或其他器官。根据血清学调查表明,巨细胞病毒广泛存在,多数巨细胞病毒感染者无症状,但巨细胞病毒感染的病人可在尿、唾液、粪便、眼泪、乳汁和精液中迁延排出病毒。并可经输血、母亲胎盘、器官移植、性交、吮哺母乳等方式传播。艾滋病伴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常表现为肝炎、巨细胞病毒肺炎、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血小板和白细胞减少、皮疹等。确诊巨细胞病毒感染必需在活检或尸解标本中找到包涵体或分离出病毒。根据Guarda等对13例艾滋病人尸解的研究,最常见的诊断是巨细胞病毒感染(12例),其次是卡波济氏肉瘤(l0例)。所有12例巨细胞病毒感染均为播散性,并且经常影响两个或多个器官。
5、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导致生殖器疱疹。其传播途径主要是直接接触和性接触,也可经飞沫传染,病毒可由呼吸道、口、眼、生殖器粘膜或破报皮肤侵入人体。孕妇在分娩时亦可传给婴儿。感染病毒后可引起艾滋病患者皮肤粘膜损害、累及口周、外阴、肛周、手背或食道以至支气管及肠道粘膜等,以唇缘、口角的单纯疱疹最常见,其损害呈高密集成群的小水疱,基底稍红,水疱被擦破后可形成溃疡,其溃疡特点为大而深且有疼痛,常伴继发感染,症状多较严重,病程持续时间长,病损部位可培养出单纯疱疹病毒,活检可查到典型的包涵体。
6、EB病毒:该病毒在艾滋病人中感染率很高,有96%的艾滋病人血清中可检测到EB病毒抗体,EB病毒可致原发性单核细胞增多症,伴溶血性贫血、淋巴结肿大、全身斑疹,T细胞减少等。
三、常见营养不良
由于发热、腹泻各种感染或肿瘤消耗过多,而患者又食欲减退,时间长会造成营养不良甚至于恶液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