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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性皮肤”的争议!到底你是不是敏感肌?

“敏感性皮肤”的争议

敏感性皮肤的概念来源于化妆品行业。1947 年,Bernstein 首次在学术文献中引入敏感性皮肤概念,而美容皮肤科学教父 Kligman 在1977年建立敏感性皮肤的诊断方法,并对其进行基本定义。他认为“敏感性皮肤”是健康成年人面部皮肤在暴露于化妆品和护肤品后出现的异常感觉反应(包括:瘙痒、烧灼感、刺痛感、干燥感和紧绷感等),但临床刺激症状缺如,环境和气候因素明显影响其严重程度。

近年来“敏感性皮肤”出现的频率无论在媒体还是在专业学术杂志和会议上都在逐年增加。百度搜索“敏感性皮肤”或“敏感肌’获得相关信息条目超过1000万条,可见社会大众的关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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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皮肤美容学组在2017年制定了《中国敏感性皮肤诊治专家共识》。共识定义敏感性皮肤为: 皮肤在生理或病理条件下发生的一种高反应状态,表现为受到物理、化学、精神等因素刺激皮肤易出现灼热、刺痛、瘙痒及紧绷感等主观症状,伴或不伴红斑、鳞屑、毛细血管扩张等客观体征。国内共识强调敏感性皮肤是一种亚健康皮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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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敏感性皮肤”研究方面的领军人-法国Misery教授组织来自世界各国的专家经讨论后制定了《国际敏感性皮肤专家共识》。该共识定义敏感性皮肤指对于常规刺激(正常状态不出现异常感觉)出现不适感觉(包括:刺痛、烧灼、疼痛、瘙痒及麻刺感)的一种综合征;该不适感不能被任何皮肤病相关皮损所解释,皮肤外观可正常或伴有红斑;敏感性皮肤可累及全身任何部位,特别是面部。

值得注意的是,Misery教授在2016年的一篇综述中指出:敏感性皮肤是一种临床症状,是自我报告的面部不适感觉,包括紧绷感、刺痛、灼烧、麻痛感、疼痛和瘙痒等。敏感性皮肤可能发生在正常皮肤、皮肤屏障障碍、或是作为面部皮肤病(如酒渣鼻,特应性皮炎和银屑病)的症状的一部分。

法国Misery教授的观点:是一种临床症状。那么,法国Misery教授是自相矛盾吗?共识是多数人的意见,可是多数人的观点一定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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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中山三院赖维教授观点:敏感性皮肤是皮肤症状,不是疾病;多种因素引起,包括一些皮肤病及亚临床表现的皮肤病变;特应性皮炎和玫瑰痤疮是潜在性病因;主要由化妆品行业提出和使用(护肤品可以用于修复敏感性皮肤,但不能治疗敏感性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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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赖维教授的观点:敏感性皮肤是主观感觉到的不适症状,是一种高反应性及不耐受皮肤状态。

很多人都知道,大部分敏感性皮肤是“作出来”的,其实,还有一部分敏感性皮肤是皮肤病的临床症状。例如激素依赖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都会由于皮肤屏障功能障碍而导致皮肤敏感、不耐受。

可见,敏感性皮肤的原因多种多样,发生率很高。

一定要针对性使用敏感肌适用的医学护肤品。

欢迎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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